雲林縣稅務局提升便民服務/圖取自google地圖,李光揚翻攝
雲林縣政府日前召開不動產委員會,審議通過兩類型電梯免加徵房屋稅,並針對設有電梯的透天厝,於110年9月16日已寄發通知單,符合條件的屋主於111年6月30日前申請,自110年7月起適用,在111年5月房屋稅單將有感減稅。
雲林縣政府表示,自110年7月起實施兩類型電梯免加徵房屋稅,第一,公寓大廈電梯,無條件全部免加徵房屋稅,由稅務局主動辦理,屋主免申請;第二,透天厝的電梯,只要有年滿65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且戶籍設在電梯所在地,經過申請核准後即可免稅。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符合條件的透天厝屋主,請於11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電梯免加徵房屋稅,即可自110年7月起免稅;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當月開始免稅。
雲林縣稅務局說,為省去繁雜手續,屋主將稅務局寄發之通知單及申請書填寫完畢後免貼郵票寄回該局即完成申請,並免附戶籍或身心障礙證明相關資料,由稅務局自行查調。
雲林透天厝電梯申請免房屋稅/李光揚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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