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禁用除草劑,礁溪推廣使用電動割草機。(圖∕礁溪鄉公所提供)
為推廣使用電動割草機,避免使用除草劑破壞生態環境,宜蘭縣礁溪鄉公所22日在鄉公所舉辦推廣電動割草機辦理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示範計畫宣導活動,籲請民眾運用電動割草機取代除草劑,共同守護自然生態,確保友善的生活環境。
礁溪鄉長張永德表示,在社區、資收站志工協力維護環境下,該鄉榮獲宜蘭縣109年資源回收績效考核甲組第1名、110年1-6月環境清潔考核第1組第3名及110年8月環境清潔考核第1組第1名的佳績。
張永德指出,為維持道路環境整潔,該鄉需要投入更多人力及機具整頓環境,鼓勵民眾使用電動割草機,降低空氣及噪音等環境污染,並確實做好個人土地的環境雜草管理,不得使用除草劑,避免造成土壤污染、人體健康及生態危害等問題,以營造優質生活環境,提昇生活品質。
宜蘭縣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推廣電動割草機及禁用除草劑政策,率全國之先於104年10月14日發布「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強調為維護環境生態和民眾健康,有效管理除草劑之使用,非農業區土地禁止使用除草劑,違者可罰5000至5萬元。
礁溪鄉亦配合這項政策,針對民眾、各村村長及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辦理12場次電動割草機示範及禁用除草劑宣導活動。為宣導、鼓勵民眾針對雜草維護管理工作,以除草機取代使用除草劑,宜蘭縣環保局已購置4部電動割草機及訂定「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割草機借用規定」供民眾借用及推廣可減少空氣排放污染的電動割草機,共同維護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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