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鄉公所代表會決議發放3000元振興金/李光揚翻攝
繼嘉義市宣布普發2000元振興現金後,雲林麥寮鄉公所於3日代表會上提案,每位鄉民發放3000元「振興金」,獲全數代表一致通過,全鄉包括新生兒在內,共約4萬8048人,總經費需1.4億元,公所將自籌經費發放。
麥寮鄉長蔡長昆表示,因疫情延燒,導致鄉民收益減少,配合中央政府振興政策,為幫助提升鄉內經濟,在鄉民代表一致通過下,決定普發3000元振興金,只要是110年8月31日前設籍麥寮鄉者,包括新生兒在內皆可領取。
蔡長昆指出,麥寮鄉中興村因台塑六輕,每年所繳納的地方稅、房屋稅、地價稅,公所每年自有財源約3到4億元,扣除其他固定預算支出,要挪出1.4億元「振興金」應該不是太大問題。此決定將使麥寮成為國內唯一以鄉為單位加碼發送「振興金」的鄉鎮。
至於發放方式,蔡長昆說,原規劃劃撥入帳,但考量全鄉約有600人的帳戶遭法院假扣押,一旦匯入就會被扣除,所以研議後再決定,要發現金或直接入帳。
麥寮鄉約4萬8048人,總經費需1.4億元/李光揚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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