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台中市區的交通是重中之重!警察局卻把原市區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撤離,市議員楊正中13日質詢時指出,原市區沒有長駐中隊,造成原市區的交通疏導及稽查重責只能由原市區各分局分擔,質疑駐地及警力分配不合理,要求重新評估原市區設置交警中隊。
市議會13日進行警消環衛委員會業務質詢議程,市議員楊正中說,合併之初交通大隊下有三個中隊,第一中隊在原市警局,第二中隊在北屯,第三中隊則在豐原;其後考量區域平衡及支援警力分配,把原第二及第三中隊合併,因此現編制為第一以及第二中隊,前者駐地在潭子,後者在豐原。
楊正中表示,交通大隊除了交通疏導,還必須配合交通局執行拖吊業務,第一中隊負責配合文心拖吊場,第二中隊配合豐原及崇德拖吊場。現在原市區沒有直屬隊的駐地,造成交通大隊員警每次編排二個小時的巡邏,都必須從潭子、豐原開來市區,實際值勤時間只有一個小時。
楊正中指出,西屯區的交通繁忙、最容易阻塞,因此當初把台灣大道與黎明、朝富、河南、惠中共4個交通崗路口,分配給交大執勤,就是看中交大員警的專業。
楊正中還指出,如今台灣大道交通疏導勤務全丟給六分局,六分局交通崗勤務增加到25個,是所有分局裡面最多,警力難以負擔,出現把部分的交通崗給義交人員值勤,違反當初原意。
楊正中質疑,原市區目前沒有任何直屬隊的進駐,警察局完全忽略原市區的治安與交通。而一至六分局的警力有限,需要直屬隊的支援,他要求警察局不要因為駐地的遷移影響到市區的治安及交通,重新評估在原市區設置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