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未戴口罩」聯合稽查 中壢警方取締9人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21-05-20 18:52

員警對有戴口罩但露出口鼻的民眾勸導,對於完全不配合戴口罩9位民眾執行開罰

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擴大,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至28日,有鑑於此,中壢警分局20日上午與當地里長、中壢區公所、衛生局及經發局等單位加強宣導民眾外出戴口罩及配合實聯制登記等規定。

依現行疫情警戒升第三級規定,外出時全程須佩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僅保留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之外,其餘營業及公共場域關閉;並落實營業及公共場域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離。

中壢警分局為了預防轄區染疫風險,20日配合桃園市政府相關機關到轄區中正公園、青果市場、新明市場、大潤發廣場、忠貞市場、華勛市場、成功市場、忠孝市場、忠福市場、松勇公園、莊敬廣場及華泰明品城等12處,進行「取締未戴口罩」聯合稽查。

取締聯合稽查的員警,全程配戴口罩及護目鏡,隨身攜帶酒精消毒

取締聯合稽查的員警,全程配戴口罩及護目鏡,隨身攜帶酒精消毒



取締聯合稽查的員警,全程配戴口罩及護目鏡,隨身攜帶酒精消毒,並對有確實戴口罩民眾加強宣導,及對有戴口罩但露出口鼻的民眾勸導,對於完全不配合戴口罩9位民眾執行開罰,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0元至15,000元。

中壢警分局長陳錦坤表示,戴好口罩如同穿好防彈衣,提醒民眾防疫期間落實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取締聯合稽查的員警,全程配戴口罩及護目鏡,隨身攜帶酒精消毒

取締聯合稽查的員警,全程配戴口罩及護目鏡,隨身攜帶酒精消毒


房地產相關新聞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