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訊息影射確診個案曾到宜蘭 衛生局:與事實不符

記者陳木隆/宜蘭報導 2021-01-31 12:27

散播疫情假消息最高可罰300萬元或處3年以下徒刑。(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針對網路盛傳影射某確診個案足跡曾經到過宜蘭的訊息,宜蘭縣政府衛生局31日澄清表示,經了解後確認與事實不符,再次呼籲民眾勿再傳送不實訊息,避免觸法與造成恐慌。

宜蘭縣衛生局指出,案908是案889的接觸者,該個案係於1月23日陪伴其母親就醫時與案889產生接觸史,晚於網路消息所述的1月21日;而且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的說明,該局於1月26日已將案908列為接觸者,同時即刻要求其居家隔離。

又指出,案908雖於1月30日被確診,但至今並無症狀,而中央將無症狀者之確診日當成發病日,回推三天為可傳染期;案908早在1月26日即已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至確診當日已居家隔離至少三天以上,1月21日並非在其可傳染期間,因此亦無在宜蘭足跡的問題。

宜蘭縣衛生局强調,由於該個案相關疫情調查由桃園市衛生局負責,將持續保持聯繫,掌握確診個案相關資訊。而網路目前所傳播訊息,確與事實不符。

衛生局長徐迺維呼籲民眾勿再傳送該則不實訊息,避免造成恐慌。有關個案及疫情等相關防疫資訊,均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布;民眾如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或防治措施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法。


更多衛生保健及防疫訊息在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www.ils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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