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挖掘道路埋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在去年修正條例並在10月公告實施,截至目前,依規定辦理接管驗收共計358件。在工程完成後經抽驗小組抽、複驗,合計抽驗19件,其中,新竹瓦斯公司因複驗未通過,遭開罰新台幣3萬元罰鍰。
以往道路開挖,廠商只要繳納路面代修費,不需要負責回填修補的工作,在自治條例修正後,廠商必須依規定在時間內回復道路平整度。
抽驗小組這個機制,是自治條例修正後的一項特色,抽驗小組在今年1/6號成立後,由府外委員、參議、各單位副主管共七人組成抽驗小組,並由逐案接管案件中抽驗5%比例;另外在未抽驗的案件中不合規定部分也依循自治條例予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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