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日前接獲轄區內便利商店報案,稱店內架上販售的飲料遭竊,慌張的向警方報案,經警方浨入調查循線逮人送辦。
警方受理報案後立即派處理人員到場,經與店家初步了解為店員盤點架上飲料發現有短少,經警方調閱錄影監視畫面過濾,採「以車追人」方式追查出涂姓女子涉有重嫌,由監視器畫面中依穿著及體態特徵比對涂姓女子均符合。警方於調閱的錄影監視畫面看出涂姓女子日前至超商購物,趁店員忙著為其他客人結帳欠缺注意力時,在「能省則省」及「貪小便宜」心態下,將店內架上販售的飲料偷偷放入穿著的衣物內。
圖說:貪小便宜竊飲料 細心警循線逮人
警方事後通知涂姓女子到案,將涂姓女子到便利商店竊取店內架上的飲料行徑過程錄影畫面與涂嫌觀看,涂嫌見事跡敗露事後深感懊悔向警方承認所為,希望店家能原諒其不理性行為,但因竊盜係屬「公訴罪」,警方最後仍依竊盜罪將涂嫌移送偵辦。
第一分局分局長蘇政敏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千萬不能抱持著僥倖的心態,為了一時的「貪小便宜」而從事不法的行為,所謂舉頭三尺有神明,不走正路意圖行竊,神明終究還是不會保佑,而這位遭逮的陳嫌也向警方感嘆,一時的觀念偏差而吃上官司,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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