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羅瑩雪昨天趕在內閣總辭前兩天,令准執行鄭捷死刑,昨晚八點四十七分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刑場,由法警每隔兩分鐘開一槍,共開三槍完成,因目前已不受理死刑犯捐贈器官,鄭捷未器捐;從死刑定讞,短短十九天即槍決,鄭捷與屏東縣前議長鄭太吉槍決速度同樣快。
但法務部在五二○之前、羅瑩雪下台前兩天火速槍決,外界有人質疑時機可議,一位法界人士諷刺羅瑩雪說:「擺明不想把鄭捷這條大魚留給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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