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10)日批准犯下北捷4死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死刑,台北看守所響起三聲槍響,鄭捷在今晚8時47分槍決伏法。鄭捷4月22日遭最高法院宣判死刑定讞,到槍決執行僅短短19天,創下近年來死囚定讞後執行最快速度。
法務部表示,部長羅瑩雪今天上午9時收到鄭捷死刑定讞卷宗,下午4時批准死刑令,鄭捷在晚間8點47分伏法。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在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刑場執行,執行前先以麻醉使鄭捷失去知覺,晚間8點47分,法警開第一槍,法醫複驗發現鄭捷還沒完全停止心跳,因此法警再開第二、第三槍,晚間8點51分,法醫宣布鄭捷停止呼吸心跳。
圖說:鄭捷10日晚上伏法,隨後法務部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在政權交接之際,對於鄭捷判死定讞19天火速槍決伏法,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晚間表示,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且造成民恐慌,社會大眾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以彰顯社會公義。
他也強調,此案「並非史上最快」,過去法務部執行死刑從判決定讞到執行,通常都很快,但近年來對於執行死刑的審酌和考量點不同,所以才會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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