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庫銀紙錢污染空氣 新北:違章依法開罰拆除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6-05-09 08:25


新北市聯合稽查小組指出,位於中和區環河西路三段202號以金鼎停車場為名申請,實際卻逕行收受殯葬業的各式紙錢庫錢進行焚燒,由於長期影響鄰近學校師生,以及民眾空氣品質,環保局除依空污法規定從重裁罰外,更因該業者經多次稽查告發及要求改善,仍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且未改善,新北市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9日執行違章拆除作業。

環保局表示,「金鼎停車場」過去常被附近民眾與學校陳情空氣污染,經多次重罰,該業者雖偶有停止運作情形,但仍分別於今年4月11日、4月17日前往稽查發現業者又違規營業,現場業者雖狡辯並無營業,且將焚燒紙錢的大型燃燒爐關起來企圖躲避查緝,但經立即調用熱顯像儀,發現燃燒爐仍有超過攝氏80度以上的餘溫,且不時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溢散於周界外,造成鄰近空氣污染情事,稽查人員除要求業者立即停止焚燒作業及加以熄滅餘火外,並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處分,最重將處以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圖說:鼎停車場業者收受殯葬業的各式紙錢庫錢進行焚燒,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9日執行違章拆除作業。(圖/記者黃村杉攝)


環保局指出,該業者自101年11月至今,遭查獲違反相關環保法令開罰新臺幣80.5萬元,不僅未思改善及取得相關合格文件後再行營業,甚至企圖躲避查緝,除從重處分外,其違章建築部分9日上午依法拆除。

針對不肖業者污染環境之行為,環保局強調,為有效維護環境品質,一經查獲必將嚴格處分,絕不寬貸,環境污染情節重大者即處以停工。呼籲不肖廠商切勿以身試法,挑戰公權力,以免遭受罰款處分損及商譽,甚至被停工、移送法辦或強制拆除,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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