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潛逃中途與失蹤民眾成為好友 被警「一石二鳥」尋獲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6-05-04 09:39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105年4月28日21至24時執行取締槍、毒及擴大臨檢專案勤務,於嘉義市東區彌陀路網咖內執行例行性臨檢時,查獲現為臺南地檢署發布竊盜通緝之通緝犯許姓嫌犯及通報失蹤人口在案之同行友人吳姓民眾等2人,依法帶案偵辦。

本案係第二分局執行取締槍、毒及擴大臨檢專案勤務,於23時許臨檢轄區內彌陀路某網咖時,發現網咖最後桌牆壁邊電腦前有2名衣著邋遢之男子正忙於上網遊戲,經前往盤查時2人皆稱未帶身分證件且「忘記身分證號」,警方立即直覺該2人應有作奸犯科要規避檢查,遂以詢問2人戶籍、家庭成員等狀況,但2人對警方所詢問之事皆避重就輕、假借失憶、忘記等語敷衍警方,此時警方立即以行動電腦過濾清查該2人身分,查出許姓嫌犯現為臺南地檢署發布竊盜通緝在案已逃亡月餘之通緝犯,立即將渠上銬逮捕,另同行友人遂依然使出「失憶」伎倆,對其所有身分資料皆不提供,警方遂將2人帶回調查後始查出該失憶男子身分即為吳姓民眾,為警方通報失蹤在案之人口。

圖說:賊星該敗鄉,一見如故之竊盜通緝犯及失蹤人口為警臨檢一併尋獲


經進步調查後發現,竊盜通緝犯許姓嫌犯與失蹤人口吳姓民眾2人於日前在別處網咖相遇後,因2人皆有相似際遇及生活背景,一見如故結交成友,自此遂以許姓嫌犯所有之機車為交通工具,2人一同以嘉義市區各處網咖為家,為警方查獲時機車上尚有2人離家時以塑膠袋包裝之多袋衣物,可見2人確實有家不回四處為家。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甘炎民也趁此機會呼籲,由於社會刑案、民生竊盜、毒品等案發生,很多皆係逃亡中之通緝犯所犯,故警方對預防刑案發生及查緝刑案、追捕逃犯等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民眾財產之作為是不會有停歇時刻,請犯罪之人不要存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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