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腸病毒疫情拉警報 未通報最高可罰一萬五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2016-04-29 09:54


桃園市腸病毒疫情已進入流行期,為防止疫情擴散及降低腸病毒71型大流行之風險,衛生局29日表示,該局已於3月初完成全市774家幼兒園、國小腸病毒防治衛教。進入流行期後,將再針對今年從未進行腸病毒通報之教托育機構加強查察,因疫情流行期間未落實防疫措施恐造成幼童快速罹病,為促使機構落實通報及執行相關防疫措施,流行期經查獲未依規定通報及停課,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最高罰鍰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並將機構名稱公告於衛生局網站,以保障幼童健康。

衛生局強調,為確實掌握腸病毒疫情及落實通報時效,各教托育機構應於發現腸病毒病童時48小時內,通報至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另同1班級1週內有2名以上腸病毒病童,該班級應停課(托)7日。依據臺灣歷年來傳染病流行病學及疫情防治經驗,停課措施可有效阻斷疾病傳播,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為有效保護幼童健康,請各教托育機構務必確實執行通報及停課措施,切勿為貪一時之便,輕忽疫情而影響幼童生命安全。


另外,衛生局也呼籲家長們,如家中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庖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應立即告知學校,以利學校掌握追蹤幼童健康狀況、加強教室環境消毒,生病的幼童應在家休息,若同班級1週內出現第2名幼童感染腸病毒,也請家長們配合停課(托)7天。

衛生局表示,腸病毒傳染力極強,容易在教托育機構內造成傳播,各機構應定期以500PPM稀釋含氯漂白水(一般市售漂白水與清水比例為1:100)擦拭消毒小朋友常接觸的地方,如:門把、桌椅、餐桌、樓梯扶手等,落實環境清潔消毒,降低傳染機會。另衛生局亦將嚴格執行1127停課機制,經查獲未依法通報之教托育機構,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重罰,呼籲市民配合此項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幼童健康。民眾若有相關問題,可至衛生局網站(http://www.tychb.gov.tw)查詢,亦可撥打衛生局24小時防疫專線:0800-03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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