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教育部遭監察院糾正不得收取游泳費用,在中央未編列補助款情形下,台南市政府教育局今年一月,以一紙公文送到學校指示停辦游泳課,讓學生及家長十分錯愕!市議員陳怡昨質詢指出,上週屏東瑪家鄉沙拉灣瀑布發生年輕人戲水不幸溺斃案件,顯示游泳這項技能十分必要,但教育局卻因無法向家長收費就停辦,簡直是因噎廢食。她強調,教育局應找出足夠的經費及變通方式,如高雄市從原來分散各年級的補助,改為集中補助一個年級,以節省支出,台南市可以參考辦理,而非忽視孩子學習自救的能力。
陳怡珍議員表示,依照國民教育法第五條免納學費規定,目前國中小免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也無游泳課的收費項目,因此監察院才糾正教育部,國中小學不得向學生收取游泳費。但上游泳課是為了培養孩子的自救能力,有其絕對必要性,一紙公文就停辦,讓許多家長無法接受。教育局去年就接獲通知不可收取游泳費用,卻只以停辦游泳課的方式因應,至今沒有找出變通的方法,令家長灰心。
圖說:台南市國中小學生無游泳課可上,市議員陳怡珍呼籲市府比照高雄市做法變通。(記者鄭永德攝)
陳怡珍呼籲,游泳是非常重要的技能,讓孩子多一點保護自己的能力,請教育局務必找出解決之道。
教育局長陳修平當場回應,除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外,同時會評估是否集中補助同一個年級方式,預計在一個月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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