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房屋標準單價自73年訂定,沿用至今,30年未調整。為落實居住正義,嘉義市政府本月6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將自今(105)年7月1日起,分三年、逐年調高「新建房屋標準單價」,估計影響每年約700戶新建房屋的房屋稅,舊屋完全不受影響。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長楊文榮表示,現行房屋標準單價嚴重悖離市價,無法覈實核定房屋現值,成為助長炒房的原因之一。財政部因而要求各縣市政府最遲於108年前,須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為房屋合理造價的百分之四十至五十,並將租稅調整辦理成效,納入地方補助款評比項目。
圖說:30年首度 7月1日起嘉市調漲新建房屋稅
楊局長說,7月1日起採行的新房屋標準單價,以較低的99年市府公告的「建築物工程造價之標準價格」為依據,分三年、逐年調漲,106年將漲38%、107年增加55%,108年調漲72%,與其他縣市採一次到位的調漲,更能降低民眾租稅負擔衝擊。
稅務局房屋稅科長蘇美玲說明,調漲後,108年本市房屋標準單價也僅佔合理造價之比率的24.5%,未來是否續漲,將等108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後再行公布。
蘇美玲補充,目前已調漲房屋標準單價計有臺北市等八縣市,大部分縣市訂定的新房屋單價均高於嘉義市;鄰近的嘉義縣及雲林縣,將於今年召開會議調漲,預計屆時調幅將比嘉義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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