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享瓷器公司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逕行偷埋管線排放廢水,經稽查人員當場查獲,環保局強調,全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除要求業者立即拆除暗管,並命其停工,後續依情節狀況,最重將處以新台幣6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16日接獲鶯歌在地愛鄉民眾所組成之鸚哥河川巡守隊通報,三鶯藝術村旁的河道變成灰白色,且一路上朔至東鶯交流道附近;稽查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會同巡守隊,一起沿著雜草叢生的河岸往上追尋,查獲一處河面下持續冒出灰白色的水。
環保局表示,經四周地毯式搜查後發現附近東享瓷器有限公司,稽查員立即兵分兩路,一組留在出水口處,一組立即進廠稽查,果然在廠內發現胚土廢水排放的痕跡,廠方負責人除針對埋設管線排放胚土廢水坦誠不諱,並主動坦承雖設有沉澱槽,但未達法規標準。
環保局指出,該廠為領有工廠登記之陶瓷製造業,且明知每天製作陶瓷以及拉胚等作業,有可能產生胚土及其他廢水,特別設置有沉澱池,唯!該沉澱池並非經過專業設計的處理設備,導致無法妥善處理廢水;又廠方因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逕行偷埋深入水面下的管線排放廢水,造成胚土廢水或其他陶瓷作業過程中的廢水排洩出去,污染三鶯藝術村附近的鶯歌溪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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