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水龍頭、洗衣機無省水標章最高罰20萬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2016-04-19 04:32


為將節約用水落實於日常生活,立法院19日三讀通過「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節約用水專章,未來廠商若販售11項不具省水標章的用水、衛生等其他設備,如水龍頭、洗衣機、馬桶等,將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令其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台灣近年來面臨嚴重缺水危機,降雨豐枯懸殊、旱季和澇季日益明顯;有鑑於他國強制性使用節水器材後的節水效果良好,行政院經濟部提案修法,將原本自願標示的省水標章,修正為強制使用「省水器材」,將有助於降低每人每日用水量。

圖說:省水標章產品(圖/資料照片)

適用範圍包括洗衣機、一段式省水馬桶、兩段式省水馬桶、兩段式沖水器、一般水龍頭、感應式水龍頭、自閉式水龍頭、蓮蓬頭、省水器材配件、小便斗沖水器、免沖水小便器等11類產品。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在經濟委員會審查草案時指出,節約用水需要很多配套,生活民生用水占台灣用水大宗,此次修法是希望讓省水器材在節約用水上發揮效用,過去是用鼓勵,現在希望強制,在國外如新加坡、日本已有案例且效果很好,因此希望未來市面上買不到無標示省水標章的產品,若是能買到,價格也會較高。楊偉甫也說,將省水器材改為強制使用並標示後,考量目前省水標章馬桶市占率已達91.4%、洗衣機也有84.9%,未獲標章者改善後,申請通過的技術門檻也不高,對廠商的影響不大。

此外,修正案也通過,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應依用水設備標準裝設,經相關專業團體代為施檢,合格後始得供水;而中央主管機關也應鼓勵民間參與節水技術的研發。

經濟部水利署原先預估,推動強制性使用省水標章產品於明年底上路,但由於後來因僅罰廠商、不罰個人,因此最快可望於明年中陸續上路,洗衣機及馬桶將率先實施。經濟部預估全案實施後,可擴增年節約水量630萬噸,至2021年累積年節約水量約可達3500萬噸,到了2031年累積年節約水量,約可達一億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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