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來台依親的潘姓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 7度外出趴趴走,南市府雖重罰70萬元,但因裁罰慢半拍,潘男已逃之夭夭,導致市府一毛錢也拿不到。市議員呂維胤1日批評市府不做為難辭其咎,應徹底檢討。
台南市議會1日進行「武漢肺炎防疫及紓困振興措施」專案報告,衛生局報告指出,南市截至今年4月30日為止,針對違反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規定者,已裁處案件49件。其中,裁罰1萬元有14人、10萬27人、15萬2人、20萬4人、50萬1人、70萬1人。
市議員呂維胤表示,被裁罰70萬元的中國潘姓男子,居家檢疫期間為3月22日至4月4日,在居家檢疫期間,共有7次外出趴趴走,而被裁罰70萬元。潘男於4月4日即解除居家檢疫,市府一直到4月17日才寄出裁罰,結果潘男早在4月7日就出境,充分顯示市府沒有做為,才讓潘男順利逃脫,導致市府拿不到罰款。
副市長王時思表示,該案是民眾檢舉才知潘男有外出,經調閱錄影帶,本來要裁罰,檢舉民眾又說外出的是潘男的弟弟,市府4月7日及8日重新檢視,才於4月17日寄出裁罰。
呂維胤對市府的「馬後砲」作為甚表不滿,抨擊市府不應花掉2個禮拜的時間才裁罰,未能適時掌握時效,平白損失一筆罰款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