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和平區武陵地區,大甲溪事業區第37、第38林班,於9日下午4點發生森林火災,經陸空聯合開闢防火線、水袋滅火;火勢於10日下午5點30分控制住,估計延燒台灣二葉松林及乾枯草生地面積約14公頃,11日將進行殘火清理作業,起火原因正由消防局進行調查中。
武陵地區林務局大甲溪事業區第37、第38林班森林火災發生後,林務局於第一時間動員東勢、南投、羅東三處林管處、空勤總隊、武陵農場、森林保育處等相關單位,動員157人展開滅火作業;由東勢林區管理處李炎壽處長指揮,局本部並成立應變小組。
圖說:武陵森林火災現場地形陡峭,救火隊員開闢防火阻隔帶,備極艱辛。(圖/東勢林區管理處提供)
在救火弟兄努力下,開闢防火線3300公尺阻絕火勢擴散,於10日下午5點30分獲得控制,燒毀林木面積14公頃。由於火場位於海拔高度約2300公尺,現場坡度多處超過45度,地形非常陡峭,救火隊員除了要注意林火走向,更要辛苦的開闢防火阻隔帶。尤其,山區風速強勁,瞬間風速時常超過每秒2.5公尺,且林班地的樹種為台灣二葉松林及乾枯草生地,延燒迅速。
地面救火隊員開闢防火線的同時,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也出動B-234型直昇機吊掛水袋,對火場直接灌灑3次,投水19.8噸;國軍CH-47SD型直昇機也灌灑2次,投水13.2噸,協助阻絕火勢,與地面部隊合作無間。
由於火場距離櫻花鉤吻鮭的棲息地七家灣溪,水平距離約300公尺,林務局特別關注國寶魚棲息還地,調派精兵於大甲溪事業區37林班開設防火線1400公尺,有效阻隔火勢的蔓延,應不致於影響櫻花鉤吻鮭的棲息,但仍將予以監測。
林務局呼籲民眾,進入山區非經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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