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酒店舞廳違者最高裁處100萬元 桃市府籲業者勿心存僥倖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20-04-14 19:29

配合中央政令,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嚴格查違規酒店、舞廳。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4月9日宣布,即日起酒店、舞廳全面停止營業,桃園市政府除在當天展開擴大稽查,要求轄內舞廳、酒店依中央規定停業之外,14日再度重申嚴格執法立場,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違者將依法最高裁處100萬元罰鍰。

市府經濟發展局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如有男、女陪侍的酒店及舞廳,就必須依規定停業。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已稽查全市104家業者,相關業者也配合停業,市府將持續追蹤稽查,避免業者心存僥倖私下復業,或變相經營的情況發生,以免產生防疫破口。

經發局局長郭裕信表示,因各縣市針對酒店舞廳業者認定標準不一,市府採嚴格認定,以保障民眾安全,目前本局持續擴大稽查,並於13日配合警察局稽查轄內2家酒家業者,當場發現違規營業屬實,已立即要求其清場停業,如複查仍有營業將依法裁處。

經發局呼籲各行業應符合中央規定之室內1.5公尺的社交距離規定,於室內配戴口罩並做好防疫工作,以防範疫情擴大。

配合中央政令,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嚴格查違規酒店、舞廳。

配合中央政令,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嚴格查違規酒店、舞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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