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起來吃2顆,你會覺得一整天自己有瘦的感覺」、「服用此產品可以很輕鬆甩掉5-8公斤」、「8週後,可以降肝功能指數、三酸甘油酯」、「挑戰五天甩掉3公斤宿便」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澄清,這些都是誇大不實之違規廣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今年第1季(1-3月)針對網路、電視、電台進行食品廣告監錄,即發現違規食品廣告達171件。經統計以查獲網路違規廣告類(74.85%)最多,電視類(23.98%)居次;以違規類型分類來看,「減肥瘦身」(佔23.64%)、「免疫力」(佔10.3%)、「美膚美容」(佔5.4%)為前三名。違規案件經衛生局裁罰,罰鍰金額高達新臺幣548萬元,其中某家知名業者更多次違規,計43次。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食品或健康食品均不具有改變身體外觀、減肥及醫療效能等功效,要做個聰明的消費者,舉凡廣告誇大、神奇、吸引人的內容都應提高警覺,並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切勿輕信誇大不實或宣稱具有療效的廣告,又能維護自己的健康!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仍會持續監錄違規廣告,依法辦理。食品廣告如涉及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提醒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違規情形,可向衛生局通報或撥打食品檢舉專線0800-285-000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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