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林宜瑾認為,地制法正副議長記名投票初審通過,是台南市民用失望與憤怒換來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市長賴清德不計個人毀譽、放手一搏,在體制內衝撞體制爭取改革,不會有全國持續性的媒體關注,纏訟至今的涉賄事件也將石沉大海。
林宜瑾質疑,如果2014年底議長選舉是採「記名投票」,是否還會有選前各種涉賄情事發生?當市議員的議長選票要公開對選民負責的時候,不公開亮票涉嫌跑票的民進黨籍議員,會不會更加慎重考慮選民的意志?而非心存僥倖只想到自己的利益?
圖說:地制法正副議長記名投票初審通過,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林宜瑾議員表示,為落實主權在民,代議士應記名投票。(記者鄭永德攝)
林宜瑾表示,在美國,國會議長選舉皆為記名投票,且票票公開上網,以示對選民負責,這才是真正的主權在民。就台灣而言,該法案初審通過,顯示台灣社會終於有足夠的能力來分辨「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本質上的差異。
林宜瑾指出,「代」議士是「代表」人民發聲,所有決定應該「有臉」、「有勇氣」公開對選民負責。畢竟,「匿名投票」的神聖性,在於保障選民的投票自由,而不是掩護「代」議士無視選民意志,暗地裡遂行個人利益的工具。
林宜瑾認為,藍營至今仍在炒作代議士「投票自由」,令人搖頭嘆息。以台南為例,迂腐的黑心政客選舉時,高掛民進黨旗爭取選民支持,選後立刻無視選民的付託、背叛選民,這就是代議士面對高度政治性議題,仍以「匿名投票」賦予「投票自由」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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