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品業者未公開食材來源 北市將祭罰鍰、停業處分

新台北記者曹登華/台北報導 2016-03-28 10:56


台北市衛生局28號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連鎖冰品業者,除了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追溯之外,應該加入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公開食材來源,保障消費者權益,違反者最高將處以10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為了食品安全,28號召開記者會,提醒連鎖飲冰品業者,包括直營、加盟或是專櫃方式,只要在台北市設有5處,就應該加入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公開食材來源。


無論是冰品或冷飲,都讓人看得食指大動。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已於105年1月13號正式施行,衛生局要求業者應該建立食品來源追蹤以及生產履歷,確保消費者的食用安全。

依照食品安全安全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未依規定加入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的業者,將依第17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還將處6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詳細訊息可上衛生局網站查詢,提醒冰品業者遵守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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