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近來油污外洩意外頻傳,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了加強轄內列管事業的橫向聯繫與緊急應變能力,25日舉辦「重油儲糟廠商油污染應變教育訓練」,共有近4百家列管事業參與。
環保局指出,近來國內因人為操作疏失、交通意外及船難等事件,造成各地河川、溪流及海域油污事件頻傳,進而造成相關地區農林漁牧之損失;3月10日於新北市石門外海擱淺的萬噸貨櫃船「德翔台北」若造成重油外洩,北部沿海縣市亦無法置身其外,突顯出機關與列管事業機構油污染聯防機制的重要。
環保局表示,桃園市104年共發生3起油污外洩事件,總計緊急動員人力超過100人,造成污染的廠商不只需賠償應變人力、耗材及財物損失近百萬元,還遭環保局裁罰25萬6千元,環保局呼籲列管事業,應落實源頭管理,第一時間防止油污外洩,否則一旦發生水體污染事件,可就得不償失了。
環保局說,本次教育訓練主要針對「水污染防治法規」、「油污染事件處理實例」及「油污染緊急應變程序」部分進行說明,加強列管事業在第一時間能有效防止水體污染事件發生、處理及防阻污染擴散,並教育設有重油儲槽之事業單位須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規定,包括貯油場應於貯存設施四周設置防溢堤期高度應為50公分以上及圈圍容積為油品貯存設施容量110%以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其有疏漏致污染水體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藉此達成河岸、海岸生態保護之永續發展。
環保局強調,近年在民眾環保意識高漲下,維護有善的生活環境為全民努力的目標,環保局呼籲各事業單位應做好重油儲槽之自主管理,避免油污染洩漏造成環境污染,倘有油品或其他污染物質洩漏至河川水體,為有效防堵污染物質持續擴散應立即處理並於3小時內通報,通報專線可撥打電話0800-066-666、(03)4626508、(03)4331718。
房地產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