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張嘉佑、蔡佳明執行105年3月21日0-2時巡邏勤務時,行經嘉義市崇文街時遇許姓婦人偕同其丈夫上前向警方求助,指稱一家人在餐廳用完餐後發現其所帶之手提包遺失,四處遍尋不著,警方了解後請值班警員曾維國協助調閱附近監視器影像,隨即徒步在該餐廳附近巷弄仔細替許婦找尋,最後在餐廳旁陰暗角落水溝蓋上發現,許婦為感謝警方冒雨協助尋找,至附近超商購買數瓶飲料及一包茶葉蛋來所道謝。
3月21日0時許,警員張嘉佑、蔡佳明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吳鳳南路、崇文街口突遇許姓婦人偕同其丈夫上前向警方求助,得知家住台南市的許姓婦人偕同其丈夫20日晚間來本市與妹妹一起到崇文街餐廳聚餐,在酒足飯飽、互相道別後,開車上國道時許婦驚覺攜帶之手提包不見,於是急忙掉頭回到餐廳尋找,然而餐廳早已打烊,夫婦二人在崇文街來回尋找均無所獲,一想到手提包內有隔日要繳納安親班費用新台幣約1萬餘元,許婦不禁悲從中來、不知如何是好,急向警方求援,警方了解事發經過後安撫許婦情緒,並請許婦冷靜回想當時車停何處,有無攜帶手提包下車等特點,警方先請值班警員曾維國協助調閱附近監視器影像,兩名員警下車徒步在該餐廳附近許婦停車之巷弄,仔細找尋,最後在餐廳旁陰暗角落水溝蓋上發現,許婦手提包失而復得、完璧歸趙,為感謝警方冒雨協助尋找專程至超商購買數瓶飲料及一包茶葉蛋來所道謝,讓在場同仁被雨淋得再溼也值得。
圖說:婦人遺失手提包 熱心警冒雨助尋回
新南所長楊中仁表示,民眾外出時財物應妥善保管並且隨時提高警覺,以免乘興而去、敗興而歸,為民服務亦是警察工作重要的一環,本案員警執勤主動積極、盡心盡力精神堪為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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