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案簽結無弊 議員朱元宏:那被調查的公務員算什麼?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6-03-17 09:42


台中市BRT案經台中地檢署調查簽結證實查無不法,那當初因該案被送廉政署調查的公務員算什麼?市議員朱元宏17日在議會當面質疑政風處長張榮貴,把辛苦做事的公務員當弊案送,現檢方都證實沒弊了,政風處難道不用還公務員清白、不用公開道歉嗎?市議員劉士州接著補一句,應該是下跪道歉才夠。

新科議員朱元宏17日在議會臨時會討論BRT專案報告,為曾經因BRT被當五大弊案之一、背負八大罪狀移送廉政署的公務員抱屈,他指出,什麼叫行政簽結?就是連事證、物證都沒有、連偵查不起訴都算不上的案子,檢方的行政簽結就是明明白白地證實查無弊端,從此BRT案就束之高閣不需要辦了,政風處對於檢方的簽結難道不應該向大眾說明,還給公務員清白嗎?

圖說:政風處長張榮貴。

張榮貴答覆說,當初將BRT移送是依據廉政署及政風處的固有機制依法處理,就是發現該案有相當的事證與證據才會移送,對於相關當事人身份都很隱密,不會讓外界知道。

朱元宏說,因為政風處把BRT說是弊案,把努力推動BRT、辛苦盡責的公務員隨案移送調查,有些人因此而背負弊案的罪責負擔,有人因而得了憂鬱症,有人因而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現在案子沒弊了,這些無辜公務員的委屈與損失,清白名譽的傷害,就這樣算了嗎?政風處當初移送的理由說是根據刑法的相關法條,但是處長可能不知道,刑法第169條也有規定,政風處可能已構成重大違失及誣告罪了,難道還不用公開向大眾說明嗎?

劉士州也說,新市府團隊上任後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都不用考慮到公務員的清白尊嚴,白白布要給人家染到黑,BRT案既經檢方證實不是弊案,當初把人家移送的政風處現在變有事了,他認為不只要道歉,應該下跪道歉才夠。

市議員楊正中也說,政風處長張榮貴最好為自身的權益好好想一想,出了事之後市長林佳龍說他沒有看到移送的案子喔,也就是主子不會替你扛喔?當初大街打人,現連小巷子道歉都不願意,當初是誰說是弊案,誰指示移送的,政風處長最好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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