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休漁又強迫出海? 議員李文正批南市府矛盾

記者鄭永德/台南報導 2016-03-17 09:41


市政府漁港所為了管理漁具倉庫,規定漁民必須出海45趟否則收回,引起漁民反彈,市議員李文正邀集漁港所和漁民召開協調會後決議,未出海45趟可以提出證明理由個案處理,政府應增加停泊設施如伸手碼頭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漁民們表示政府一方面鼓勵休漁又強迫出海45趟實在矛盾,如果生病,或天氣不好,或漁具損壞,或是捕不到漁,不能出海實在有太多因素,何況2014年公佈的90趟規定因窒礙難行,才決議是要有共識才實施,如今又匆匆公佈,大家根本措手不及。

圖說:市政府漁港所為管理漁具倉庫,規定漁民必須出海45趟否則收回,引起漁民反彈,市議員李文正(中)邀集漁港所和漁民協調。(記者鄭永德攝)


李議員認為政府管理漁具倉庫,應該是增加伸手碼頭才是根本解決辦法,所花經費也不多,就算倉庫收回去,舢舨也不能趕走,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徒增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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