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相約到警所喬事 酒駕自投羅網

記者黃玉鼎/和平報導 2016-03-15 08:32


經營汽車修配業的林姓男子,十四日傍晚飲酒後,因與積欠修車費的男子為了如何付款起口角,雙方約到派出所進行協商;怒氣沖昏頭的林男竟酒後騎機車到派出所,隨即被員警查覺實施酒測,因超過標準值被警方依公共危險(酒駕)現行犯送辦。
 
警方調查,林男(五十九歲)長年在和平區經營汽車修配業,因技術與信譽良好擁有不少固定客戶,因該地區一名男子積欠十餘萬修車費遲未給付;當天傍晚林男在晚餐時食用燒酒雞並喝了兩瓶啤酒,又想起該筆修車費的事,打電話給積欠款項的男子,雙方在電話中起了口角,並約定到派出所進行協商。

圖說:林男氣憤之下忘了自己有喝酒,騎上機車就到派出所,被員警查覺涉酒駕。(記者黃玉鼎翻攝)

林男氣憤之下,忘了自己有喝酒,跨上機車就騎到派出所,走進派出所時被員警查覺有濃濃酒味;雖然與員警長期熟識但因其酒駕明確,經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三二毫克超過標準值,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事後,林男無奈的說,因一時氣憤而忘了有喝酒,走進派出所被員警詢問是否喝酒時,才知大事不妙;坦承因遲未收到修車費的事覺得受委屈,而與對方相約到派出所協商如何給付,沒想到卻先觸犯公共危險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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