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逃稅4千多萬 大統董座高振利加判3年刑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2016-03-14 11:42


轟動全國的首件黑心油事件的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混油案,董事長高振利因混油案被法院判刑12年確定,目前在監獄服刑中,彰化地院持續審理高振利涉及的逃漏稅案,該案14日審理終結,高振利在2年逃稅4000多萬元,判刑5年8個月,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地院判決書指出,高振利卻於商業會計年度100年度及101年度,銷售貨物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在各會計年度結束之翌年製作財務報表時,故意就收入所發生的會計事項遺漏而不為記錄,致使商業會計法第28條所規定的財務報表發生不正確的結果,高振利以短報銷售收入、營業收入之方式減少各類稅捐之報繳而獲益。
 
判決書指出,高振利是大統食品、大聯製酒和大順製油3家公司負責人,國稅局根據公司的進出貨憑證,查出大統逃漏稅1600多萬元、大順製油2400多萬元、大聯製酒160多萬元等,高振利認罪並已繳清。

 
本案是檢察官先搜索到被告公司的系統銷售資料,交給國稅局,經比對系統內的資料與各公司實際申報的資料不符,因而發現有短報銷售收入、營業所得之事實。
 
判決書說,報告針對三家公司漏報銷貨收入、營業所得而遭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核定補繳及裁罰的稅捐,除其中一件因有異議已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外,已經全數完納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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