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老屋補助政策 中壢辦建築物公安宣導會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6-03-14 09:49


桃園市長鄭文燦14日在都發局長李憲明、中壢區長林香美陪同下,前往中壢區公所出席「桃園市建築物公共安全宣導會」時表示,希望透過宣導會,讓建築物的定期檢查制度化,找出缺點並改善,提高公共安全等級;同時,也透過講習,釐清建築物公共安全規定中,程序或實質不明確之處,讓更多市民了解老屋健檢和修繕補助政策,也讓桃園落實「安全城市」的目標。    

鄭市長指出,建築法自民國84年開始,建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制度,至今已有20年,內政部營建署每隔一段時間,都會針對申報範圍及項目進行檢討。為維護建築物公眾使用安全性,申報範圍包括:一般工廠、倉儲、休閒、文教、旅館及百貨商場等,而處罰並非維護建築物安全的唯一手段,市府希望建立一套共同提升建築物安全的做法,並多加宣傳和輔導。有些土地或建築物因使用分區或建築物使用限制無法百分之百合法,遇到這種情況時,市府仍會輔導所有權人辦理公安檢查申報,至少要確保建築物安全。    


鄭市長強調,訂定法令之後,採取「就地正法」並非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新的法令必須透過輔導,讓所有業者和市民理解接受,在追求更高目標時,宣導和溝通是必要的,良善的政策仍需要好方法才能落實。目前市府執行違章建築查報時,會將公安等級較高者列為優先,公安等級較低者,則會要求至少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以游泳池為例,若要求泳池需百分之百合法才可讓學校進行游泳課教學,全市可能剩下不到4成的泳池符合規定,因此市府要求所有泳池必須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以及水質和衛生檢測,先確保學生安全無虞下,提供學生充足上課空間,待未來國民運動中心興建完成或游泳池更新完畢,游泳池總數充足時,市府也會重新修訂相關政策。    

鄭市長表示,內政部正研議修法,將建築外牆的磁磚、大理石列為強制檢測項目,不過市府去年起實施的「老屋健檢」政策,執行公共建築物檢查,項目已經包括結構安全及外牆檢查,須補強或簡易修繕者,也會提出修繕計畫加以執行。    

鄭市長說,921地震發生後,因建築法修改,建築物的結構安全等級較高,但有一種介於中間的情況,就是建築執照在921前取得,使用執照在921後取得,鄭市長責成都發局研究,為這些過渡階段的建築物進行老屋健檢,確保房屋安全。許多住戶一方面擔心房屋安全,一方面顧慮結構檢查報告出爐後產生的補強費用過高及房價滑落等問題,目前結構檢查結果只提供住戶參考,讓他們知道該如何修繕,並未強制公告。    

鄭市長也說,市府會以政策鼓勵建築物安全檢查、老屋健檢及都市更新,去年即編列8,000萬元預算補助建築物修繕,包括屋頂、外牆等修繕,這項政策經過檢討,今年會納入電梯項目,讓要增設電梯的建築物也能獲得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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