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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貓每年需依法完成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未完成注射開罰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指出,犬貓每年需依法完成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並索取109年度頸牌為家中犬貓配戴,未依規定幫寵物完成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今年1月蘆洲區一名許小姐飼犬被民眾檢舉飼犬未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動保處派員前往訪查該犬隻已有超過1年沒有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施打證明,經訪談許小姐確認屬實,動保處依規定處3萬元罰鍰。
動保處說,滿3個月齡以上犬貓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應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之後每年均應完成補強注射。由於感染狂犬病並無解藥,且發病時死亡率近100%,也是重大的人畜共通傳染病,每年定期幫寵物完成預防注射是目前最有效防範狂犬病措施。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狂犬病是人畜共通傳染病,幫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可有效防範,另為增加民眾施打意願,動保處每年皆安排巡迴偏鄉行政區進行狂犬病疫苗注射及寵物登記晶片植入行程,相關資訊公告在動保處網站(連結: https://reurl.cc/vnjkdL)查詢,提醒毛爸媽快幫毛寶貝佩上寶藍色頸牌藉以保障毛寶貝幸福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