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咪?化粧品可拉皮、微整型、除皺、消除眼袋等「騙很大」,消費者不得不慎!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該誇大不實化粧品違規廣告,以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裁罰5萬元以下罰鍰。並提醒民眾千萬勿信誇大不實之藥物及化粧品廣告,以免健康權益受損。
亞東醫院皮膚科主任王淑惠醫師指出,這類廣告不實的化粧品,其實是胜肽成分的外用乳霜,截至目前,沒有任何醫學文獻證實胜肽具有除皺效果;並強調化粧品無法取代微整型,如類肉毒桿菌、微整型、短時間「除皺」都不是化粧品的功效,民眾如有皮膚問題,建議在購買前先洽詢皮膚科醫師,並依個人皮膚狀況選擇合適化粧品。
衛生局表示,「第1支標靶式4D類肉毒桿菌…指定使用拉皮聖品」、「皺紋的電熨斗、黑斑的立可白」這些療效驚人的廣告詞句,其實都是化粧品。指104年查獲粧藥違規廣告共724件,開罰轄內業者438件,共1,379萬5千元,餘全數移請所轄主管機關辦理。
衛生局指出,化粧品違規廣告,以抗痕除皺類產品居冠,其次為美白類及生髮類居二、三位。藥物廣告受罰案件則以未事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而宣稱緩解疼痛排名第一,產品以「電磁光熱物理治療類」居多,矯正視力第二,以「隱形眼鏡類」佔多數,修護傷口的敷材也有8件位居第三,依藥事法第66條可裁罰20萬至5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開罰的件數6成以上來自網路,有270件、佔62%,其次為電視廣告,131件30%,違規類別以化粧品374件所佔比例最高,達85%,藥物違規64件15%,皆以未申請廣告核准而受罰居多。提醒民眾千萬勿信誇大不實之藥物及化粧品廣告,以免健康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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