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接二連三食品安全事件,農業局動物保護處持續稽查畜禽產品藥物殘留及畜牧場用藥輔導,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強度,建構食品安全防護網。
為配合中央獎勵地方政府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農業局動物保護處加強抽驗本市畜牧場畜禽產品,包括雞蛋、鴨蛋、雞肉及鴨肉,防範不合格畜禽產品趁機流入市面,影響大眾食用安全。本(105)年度2月份已完成羊乳1件、雞蛋6件、鴨蛋1件及鴨肉8件,合計16件畜禽產品樣本,動物保護處將持續辦理本市畜牧場藥物殘留抽驗,並宣導畜牧業者了解最新動物用藥品法規、飼養管理與安全用藥,內容涵蓋常用藥品使用注意事項、畜牧場衛生飼養管理、生產醫學觀點探討動物疾病、藥物濫用與藥品抗藥性之重要性等議題。
另外也將持續對於歷年動物用藥品陽性戶追蹤檢驗,以防範畜牧業者不當使用藥物,造成畜禽產品藥物殘留案件,期待畜牧場能生產高品質安全無藥物殘留畜禽產品。動保處徐榮彬處長表示,為保障消費者食用畜禽產品安全及維護畜禽產業發展,將不定期加強稽查畜牧場使用藥物情形,並持續宣導正確宣導使用動物用藥品,違反者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處以新台幣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於一年內再違法者,將處以倍增行政罰鍰,並公佈不合格畜牧場名稱。
有關本市動物藥品管理法及藥品殘留相關資訊請至高雄市動物保護處網站(http://livstock.kcg.gov.tw/)查詢或電洽該處獸醫行政管理組(07-7450413)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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