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騎錯車! 嘉市一老翁險背竊盜罪名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6-02-24 09:15


興安所警員陳宏毅於105年02月18日08-10時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本市軍輝路全聯福利中心前腳踏車遭竊,經警方調閱全聯福利中心監視錄影帶後發現為一名年邁老翁將腳踏車牽走,於105年02月18日20時許老翁至派出所稱騎錯腳踏車,才化解腳踏車失竊案件。

興安所警員陳宏毅於105年02月18日09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其腳踏車停放在嘉義市軍輝路全聯福利中心前遭竊,僅僅幾十分鐘而已,婦人急忙撥打110報案,警方到場並詢問婦人停放時間及腳踏車顏色、特徵及有無烙碼,於第一時間請全聯福利中心協助調閱門口及結帳櫃台監視錄影器畫面,發現一名老翁騎腳踏車至全聯福利中心時將腳踏車停在婦人的腳踏車旁,進入全聯福利中心購買報紙後就騎走婦人的腳踏車,確認老翁特徵及穿著後即調閱路口監視器確認,也將老翁騎來的車輛移置到派出所。

圖說:年邁老翁牽錯車  婦人慌張報失車(記者張朝福攝)

就在事發當晚20時許,有一名老翁急急忙忙至派出所向警方稱「我騎錯車啦!」,警方比對監視錄影器畫面後確認22年次的趙姓老翁就是在早上牽錯婦人腳踏車的人,警方連絡林姓婦人至派出所了解當時情形,雙方了解當時情形後發現是誤會一場,老翁頻頻向林姓婦人道歉也順利找到自己的腳踏車,老翁和婦人都相當感謝警方主動積極尋找失車,不禁對警方的作為豎起大拇指稱讚。

第二分局分局長甘炎民表示,如有汽機車失竊請立即撥打110由警方協助處理,平常也應將自己所有的車輛上鎖,避免遭有心人士偷竊而受害,切勿一時疏忽未將汽機車鑰匙拔出,也應時時刻刻提醒自己將車輛上鎖以避免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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