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跨局處共同維護產業道路 打造家園環境清潔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2019-11-28 15:29

基市跨局處共同維護產業道路 打造家園環境清潔

基隆市環保局為維護乾淨整潔的家園環境品質,堵絕非法棄置廢棄物及配合政風單位執行廉政會報議定之「國土保育專案」,環保局辦理「基隆市非法棄置聯合查緝計畫(獵鷹計畫)」邀集相關單位進行道路全面巡查,落實權責分工加速清理棄置之廢棄物,攜手維護環境整潔以恢復土地樣貌。

環保局於日前執行「基隆市非法棄置聯合查緝計畫(獵鷹計畫)」,針對信義區槓子寮道路至立德路執行跨局、處聯合會勘,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基隆市政府警察局、基隆市信義區公所、基隆市信義地政事務所、基隆市信義區孝忠里林里長、基隆市信義區孝賢里莊里長、基隆市槓子寮砲臺早起會陳理幹事、基隆市環保局稽查區隊等相關單位,現場採步行方式深度勘查道路沿線、邊坡凹谷周邊情形,現場發現多處遭棄置生活垃圾(包)、廢保麗龍、木板及裝潢修繕等廢棄物,現場破袋因查無行為人,即時定位調查土地所有權人歸屬,後續請土地所有權人將棄置廢棄物清理並恢復原有環境樣貌。

環保局籲請土地所有權人應妥善管理土地,避免遭堆置廢棄物,若民眾發現可疑車輛載運廢棄物,請儘速將車輛車牌號碼等記錄下來,第一時間撥打0800-066666免付費電話或環保局報案專線02-24651115檢舉,環保局也呼籲民眾,請勿隨意棄置廢棄物製造髒亂,一般生活垃圾應丟棄於垃圾車或垃圾子車,不得任意棄置,若違法棄置一般廢棄物,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最高可處六千元罰鍰且限期改善並將其恢復原狀。

另外,若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違者爰依同法第57條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可依第46條規定移送,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千五百萬以下罰金;若未於限期內清理改善完成,將按日連續處罰,民眾切勿貪圖方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基隆市環保局將持續與各相關單位、警方及里長合作,全力遏止非法棄置,以維護優質家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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