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族注意囉!自105年1月1日起普通重型及輕型機車貸款,也可以到監理單位辦理動產擔保交易登記了!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站長王顯文15日說,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於104年12月17日修正發布,以往車輛買賣只有汽車、拖車、大行重型機車可以申請動產擔保設定登記,現今普通重型、輕型機車也修法開放,對於分期付款購買機車的民眾,交易更有保障。
王顯文表示,過去普通重型及輕型機車未開放動產擔保登記時,民眾分期付款向機車行買車,產權大都登記在機車行名下,繳清後再過戶給車主,過程往往造成許多消費糾紛,現今法規修正後,透過動產擔保設定,產權可登記在車主名下,讓交易更加安全,也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王顯文呼籲車主,如果購買機車時資金不足需要另外貸款,建議透過正常管道向銀行或貸款公司借貸,並向監理單位辦理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設定,不僅可以避免各種問題產生,對車主來說也更有保障!
臺中區監理所提醒民眾,申請動產擔保設定登記應檢附登記申請書、契約書、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債權人相關證件、設定規費至管轄監理單位申請登記,有需要的民眾可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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