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食安自治條例」上路 強制業者公開食材來源

陽明山記者尤翔霆/台北報導 2016-01-11 11:02


台北市長柯文哲推動「食安自治條例」,1月13號起正式實施,未來一旦爆發食安,明定24小時內自主通報,48小時內完成產品下架;同時也鎖定超商、大賣場、學校午餐及連鎖飲冰品業者,必須強制登錄食材來源,違者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為食安把關,衛生局宣布《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13號起正式上路,未來對於有問題的食品,明定必須24小時內通報、48小時內下架,並強制業者參與「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認證。

另外,自治條例第7條,也賦予食材登錄平台法源依據,舉凡超市、超商、大賣場、學校午餐等業者,都必須強制公開食材來源;觀光飯店、供餐20桌以上餐廳,也要事前報備,如果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一年,終於落實選舉政見,食安條例上路,象徵北市府有決心做好把關,為民眾打造一個健康消費的食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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