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特定區產業專區賤賣標售疑雲 雲縣府嚴正澄清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5-12-03 10:22


針對3日夾報廣告文宣刊載「高鐵特定區產業專區標售疑雲」案,經雲林縣政府查證,高鐵產專區土地標售案之行政程序除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以開發總費用為基準,並多方綜合評估整體效益,底價訂定過程均有所依循及參考,亦依規定簽送層峰審核後,由一層主管視業務性質及時效核決後辦理公告標售,過程絕無不法。

地政處長蘇瑞元表示,產專區係採公開辦理標售方式,絕無鎖定特定對象,產專區之土地開發係由開發者依都市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擬具整體開發計畫送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無圖利特定對象或綁標之嫌,本案業經雲林地檢署函覆議會以查無具體犯罪事證結案。

圖說:雲林縣政府地政處及民主進步黨雲林縣黨部對於近日夾報廣告文宣的不實指控,提出嚴正澄清。(記者陳昭宗拍攝)

地政處指出,標售底價訂定過程依法辦理,標售底價之訂定係因區內鄰近無產專區土地成交案例,乃參照民國92年公告施行之都市計畫書及區段徵收計畫書之「財務效益分析表」(產專區單價每坪4.2萬元,較住宅區及商業區土地5.37萬元為低),並輔以專案管理顧問公司提供之103年「剩餘可建築標售地價評第說明書」等資料(住宅區土地標售單價每坪約6至8萬元)後,以總開發成本平均單價每坪5.24萬為參考基準,並考量標售底價的待售競價性質,不同於一般市場成交價格,綜合評估本案土地特性、當下的投資環境及風險、帶動地方經濟的關鍵觸媒角色及開發財務等因素,方以每坪5.81萬元標售底價辦理公開招標。

蘇瑞元也說明,產專區標售底價乃為確保周延,送雲縣區段徵收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辦理,且該次區段徵收委員會之委員出席情形,也符合雲林縣區段徵收委員會要點之代理規定,往例府內聘派之委員因業務繁忙不能出席時,亦多由該委員指派相關人員出席,以有效推動行政業務,避免行政部門空轉與資源浪費。

地政處還表示,103年高鐵特定區內實價登錄住宅區成交價格平均乃介於6至8萬元之間,有關指稱鄰近土地標售每坪都超過10萬元應屬誤會,實價登錄價格民眾均可上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查詢。

民主進步黨雲林縣黨部亦對近日接連在報紙廣告與夾報上,一位屬名王家榮表示曾是民進黨資深黨員,對於海線立委候選人蘇治芬的不實指控。黨部特此呼籲,選舉期間這類的文宣是皆為不實抹黑,已經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加重毀謗罪之嫌,民進黨雲林縣黨部將會尋求法律途徑提出告訴。黨員王家榮的行為涉及違紀之部分,縣黨部將召開執行委員會及評議委員會開除其黨籍。

主委許根尉表示,對手依然使用抹黑這樣的伎倆,且手法粗糙惡質,為選票而不擇手段,已經是一個沒有價值是非的競選團隊。屬名者王家榮並沒有這樣的資訊與財力可以處理廣告與文宣,對手操弄民進黨黨員去簽名,不敢表露真實身分,我們唯有提出司法訴訟揪出幕後的黑手,還雲林一個乾淨選舉。希望最後四十幾天,請大家持續支持民主進步黨的候選人,點亮台灣,改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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