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染毒22年 遭霧峰警攔獲法辦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5-12-01 07:06


37歲楊姓女子一日凌晨騎機車,在大里區新仁路2段與日新路口行車搖晃並使用行動電話,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所長林添宏、巡佐黃政義及警員蔡欣宜、梁堂福執行取締酒駕勤務見狀上前盤查,查出毒品,她染毒廿二年,並共用針頭,易傳染愛滋病。
 
警方說,攔車後,言談中未聞到楊女酒味,詳加詢問楊女「為何沒有喝酒但行車搖晃?」,楊女眼神渙散、答非所問,稱「要到餐廳找朋友,不知道路」,警方察覺有異,果然在揚女隨身的包包內查獲內有海洛因粉末的注射針筒一支,楊女起初稱東西不是她的,後來不斷詢問警方「這個會怎樣?我可不可以交保?我要不要叫朋友送錢來?」,並不斷向警方求情撒嬌,稱「不要辦這個啦!我給你們開紅單…」,警方不為所動,帶返所偵辦。

 
楊女向警方供稱自15歲起就開始染毒,斷斷續續的吸食過海洛因與安非他命,都是覺得無聊好玩,毒品針筒是朋友給的,還沒有使用,警問「為何不戒掉?」,楊女卻稱「我沒有毒癮啊!」,楊女有多項毒品前科卻稱自己沒有毒癮,偵辦員警聽了都搖頭。
 
警取出針筒內粉末檢驗後確是一級毒品海洛因,重達0.23公克,警方進一步發現,毒品針筒有血跡,顯已有人使用過,可見楊女是與他人共用針頭,恐有染愛滋的風險,警方詢後將楊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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