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陀羅花勿亂吃 恐導致食物中毒

苗栗中心/苗栗報導 2012-04-10 03:23


日前苑裡鎮民眾因採食自種的曼陀羅花煮蛋花湯食用,因而導致食物中毒,幸好及早送醫治療,已無大礙。


曼陀羅花有二種,一名為曼陀羅、一名大花曼陀羅,二者毒性類似,外觀也類似。民間俗稱「喇叭花」,中藥別名「洋金花」,顏色有白色、紫色或淺黃色,蒴果成圓球形,表面有肉刺,每年的3月-12月為花果期,常見於台灣的野地、山坡上的路邊、草地、花圃或住宅旁。偶有民眾使用曼陀羅花炒肉絲、當作青菜炒食、拿果實切片煮成茶水、加排骨熬湯食用等,因無法控制劑量,時而造成服用過量導致中毒事件。

在台灣因食用曼陀羅花造成的神經性中毒相當常見,一般在食用後15~30分鐘即會出現症狀,最慢3小時,剛開始會有口乾舌燥、全身燥熱潮紅、心跳加快、頭昏、頭暈,之後出現幻聽、幻視、意識模糊、肌肉抽蓄,甚至痙攣、昏迷等症狀,此時應將個案趕快送醫治療。中毒症狀的嚴重度和劑量相關,一朵花、一顆果實、幾片葉子都可能造成中毒,外敷一樣會引起全身性的中毒症狀,嚴重時,有致命的危險。衛生局羅局長 財樟呼籲大家,路邊的花、草、菇類或自栽的曼陀羅花、姑婆芋等切勿拿來食用,以免危害身體健康甚至導致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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