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成立「勞工權益基金」,提供職災勞工失能慰助金、住院慰助金、看護費用補助、生活補助、子女就學補助、子女學優獎學金及子女技能獎學金等,補助金額視申請項目核發2,000元至4萬6,000元不等,並提供勞工權益律師名冊及涉訟補助,以維持勞工生活基本需求及穩定其再就業;至今已協助超過7,000名勞工及家庭渡過工作困頓期。勞工局長吳威志呼籲有需求的勞工可向勞工局洽詢協助。
吳局長表示,隨勞資爭議類型日趨複雜,勞工在爭取合法勞動權益而進行涉訟,可向勞工局尋求訴訟所需相關協助,勞工權益基金依勞工需求提供律師費、撰狀費及訴訟期間生活補助等,並針對勞工案情需求,連結法律諮詢服務,並建置熟悉勞工權益律師名冊,供勞工選任律師參考。
此外,勞工局也積極延攬熟悉勞動法令、職業災害、職業安全衛生、職業病醫師及律師等領域熱心公益的專家學者,共同服務弱勢勞工及投入案件審核,並透過多次會議審慎評估相關案件,提供專業完善處遇建議,希望情理兼顧,讓服務更貼近弱勢勞工需求。
勞工局指出,勞工權益基金補助項目包括失能慰助金:依勞保局核定失能等級,核給輕度2萬元,中度3萬元,重度4萬元;住院五日以上慰助金:依實際住院天數,核給住院5至7天1萬元,住院8日以上1萬5,000元;職業災害期間生活補助:經評估生活困難,每人每次最多補助2個月基本工資,每人每年最多6個月基本工資;職業災害住院期間看護費用:最高補助4萬元;職業災害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經評估生活困難,國小、國中每人補助5,000元,高中以上每人補助8,000元等。
另外,勞工權益基金不僅提供實質經濟補助,在補助過程中,勞工如有就業、職業重建、法律諮詢等需求,勞工局也提供相關協助並轉介適性資源。勞工權益基金相關資訊或需申請書表,可至市府勞工局網站 (http://bit.ly/2WGAGRz)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