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給議員「特權」優先公祭? 民政局:詞不達意造成誤會

地方中心/採訪報導 2019-03-28 19:20

民政局長湯蕙禎(右)表示,公文原意是避免參選人或助理優先於現任議員,不料詞不達意反而造成誤會。(圖/翻攝桃園市議會網站)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遭爆在上週發文要求殯葬業者讓議員、局處首長優先公祭,使議員背上「耍特權」的黑鍋。民政局長湯蕙禎對此表示,公文原意是避免參選人或助理優先於現任議員,不料詞不達意反而造成誤會,她也為此致歉。

桃園市議會今(28)日進行民政局工作報告。市議員劉茂群指出,民政局在3月19日發文給桃園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及桃園市殯葬司儀協會,內容指「每逢喪葬吉日,市府殯葬管理所禮廳辦理公祭時間集中,為使儀式順利進行,若有市議員或市府機關首長參加,請優先安排公祭。」

劉茂群說,有公祭司儀不滿投訴,指公祭場合主人是喪家,不是民意代表或官員,但只要選舉逼近,政治人物到公祭場合「擾亂」的狀況就越來越多,根本不尊重喪家。民政局發這則公文不是幫忙市議員,反而是害市議員背黑鍋,給外界一種「特權」的誤解,讓人質疑「是誰下那麼沒有智慧的公文? 」

劉茂群強調,「喪家才是主人,大家皆應尊重家屬的安排」長久以來,不管是民意代表或首長參加公祭,都有一定的程序,民政局發文根本多此一舉,相關單位應該對所有的市議員鄭重道歉。

「不只議員背黑鍋,我自己也背黑鍋」,民政局長湯蕙禎說,後來發現確實有這篇公文,然而公文發出去已經追不回來了,但這篇公文本身沒有惡意,原意是針對部分司儀選擇讓參選人甚至助理優先於現任議員之前公祭,為避免爭議才發文告知,但確實有些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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