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品為民眾健康把關 新北燃煤鍋爐退場年底達標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9-03-28 16:02

環保局持續針對燃煤鍋爐推動各項空氣污染管制措施,包括增加定檢頻率、進行防制設備效能驗證、設置污染排放及即時監控機制 。(圖/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為改善空氣品質,提出「減少一座燃煤電廠污染量」計畫,針對固定、移動、逸散等三大面向提出七大管制作為,其中「燃煤鍋爐退場」係就轄內21家使用燃煤業者,於108年12月31日止不再展延生煤許可;另同時輔導新北市10家瀝青業者將燃油改為天燃氣,藉由燃煤退場及輔導管理瀝青廠,期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同時為民眾健康把關。

環保局長劉和然強調,燃煤會產生較高之污染物包括PM2.5、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等,還有對人體嚴重危害的戴奧辛及重金屬等,加上瀝青業的異味陳情案長期居高不下,因此燃煤鍋爐退場以及瀝青業加嚴管理是新北市空品改善的重要政策之一,市府將會貫徹執行。

環保局表示,依據過去執行燃煤鍋爐效能驗證檢測結果發現,燃煤鍋爐所排放空氣污染物在經過防制設備處理後,粒狀物排放仍為燃氣鍋爐的15倍,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則分別為10倍與3倍,顯示燃煤的空氣污染程度確實遠高於燃氣。

此外,使用燃煤以染整業及洗衣業居多,雖然使用成本較低,但燃燒效率僅約65%則屬偏低;加上有灰渣、排放黑煙等問題,易有陳情事件產生。而現行燃氣鍋爐之燃燒效率可大於90%,且無排放粒狀物等問題,已可逐步取代燃煤鍋爐。

因此,環保局持續針對燃煤鍋爐推動各項空氣污染管制措施,包括增加定檢頻率、進行防制設備效能驗證、設置污染排放及即時監控機制,除了在105年7月28日公告不再核發新設工廠的生煤使用許可外;更進一步提出燃煤鍋爐最遲應於108年底退場的期程。

環保局指出,目前已有超過6成業者開始進行或規劃鍋爐設備汰換作業,改用較低污染的油或天然氣為燃料。特別呼籲還在觀望的業者切勿懷疑市府的決行,盡快進行燃料更換規劃。



另新北市有10家瀝青廠,分布於汐止、鶯歌、樹林區,所造成的異味問題也長期困擾附近市民,陳情案件居高不下,每年均達400件以上,環保局針對瀝青廠採取4個管理手段。首先推動瀝青業自主管理,並將異味處理設備納入該業別的操作許可證規範內容;其次要求將燃料油改為天然氣,同時搭配加嚴排放標準以持續進行污染物減量;最後則要求業者於109年底前應設置粒狀物(不透光率)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讓環保局即時掌握其污染排放情形。

環保局說,經溝通與輔導轄內業者均能積極配合改善,迄今10家瀝青業燃料油改氣之作業,已有4家已完成,6家管線施作中;而粒狀物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部分,則已有1家完成設置。經輔導後,瀝青業陳情案件已有逐步下降趨勢,預期全部完成後,將有效改善瀝青業周邊區域的空氣品質。並提醒業者鍋爐欲改造或汰換為低污染燃料鍋爐,其相關設備或管線亦可向市府經發局申請補助,工業鍋爐相關設備最高可補助50萬、管線鋪設最高可補助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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