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啟動 雲林完成首批簽署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2019-03-28 06:50

《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實施,立委劉建國呼籲保障落實在社會各個角落,尊重病人自主權,讓生命更有尊嚴,社會更和諧。

由立委楊玉欣、劉建國共同提案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年1月6日正式實施,立委劉建國27日於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舉行的「完成首批預立醫療決定簽署」記者會上表示,今年是病主元年,全亞洲首部全面保障病人自主權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歷經四年的立法與三年的準備期,終於在今年正式啟動。為保障社會大眾「善終權」及「知情權」,並強化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不足之處,才會催生出《病人自主權利法》,根據衛福部上傳登錄的資料統計,《病主法》上路2個月已有1076人完成預立醫療之註記,而雲林亦有6人完成簽署。

立委劉建國指出,肯定台大醫院雲林分院積極配合之作為,更高興見到社會大眾對病主法的響應,但是實際運作上,仍發現不少問題,比如預立醫療諮詢要自費3500元、有縣市尚未完成諮商收費標準之核定作業等,這些都還有待加強。《病主法》確立了每一個人的醫療自主權,典範轉移了醫病關係的主體;在《病主法》上路之後,還須透過各縣市首長與行政、立法機關持續擬定並完善配套機制,讓《病主法》的保障落實在社會各個角落,尊重病人自主權,讓生命更有尊嚴,社會更和諧。

立委劉建國也表示,以往《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僅保障末期病人的善終權益,《病主法》則擴大為五種類別,包含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疾病項目。此外,《病主法》允許病人拒絕的醫療選項範圍也比《安寧條例》來得寬廣,選項包含維持生命的有效醫療,以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病主法》讓民眾提早免於受苦,回歸自然善終,這與自殺協助和安樂死的「加速死亡」完全不同,每個人無法逃離生老病死,當人生走到盡到,有尊嚴走最後一哩路,畫下人生句點也是重要課題,「病人自主權利法」保障人權,自己選擇決定治療方式,事先做好溝通,才不至於造成家屬面臨抉擇兩難,感到愧疚不安。

《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實施,立委劉建國呼籲保障落實在社會各個角落,尊重病人自主權,讓生命更有尊嚴,社會更和諧。

《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實施,立委劉建國呼籲保障落實在社會各個角落,尊重病人自主權,讓生命更有尊嚴,社會更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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