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全面清查公共設施保留地 還地於民27公頃建地

地方中心/台東報導 2019-03-21 12:57

台東縣政府(圖/維基百科)

為減輕政府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財務負擔,台東縣政府全面清查縣內17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第一期包括台東市都市計畫等4處,即日起辦理公開閱覽,歡迎縣民或公民團體提供意見,縣長饒慶鈴期待透過政府公辦整體開發方式取得興闢仍有需要的公共設施用地,並還給民眾約27公頃可建築用地。

縣府建設處表示,台東縣自104年啟動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作業,透過生活圈觀點重新逐一檢討其需求情形,縣府全面清查縣內17個都市計畫區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含附帶條件地區、道路用地、鐵路用地、已開闢市場用地等)約54公頃需要取得,如透過徵收方式本縣需花費約100億元支出。

目前辦理的第一期公開展覽台東生活圈內之都市計畫,分別為台東市都市計畫、台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主要計畫、台東市知本鐵路車站附近地區都市計畫、小野柳風景特定區計畫,檢討約30公頃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已佔全縣五成以上待檢討公共設施保留地,公開展覽時間為108年3月18日至108年4月16日止,共計30天;並於108年3月27~29日分別召開各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

建設處表示,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可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縣府提出意見,俾納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公告期間台東縣政府網頁(https://www.taitung.gov.tw/)公告訊息有計畫書、圖及陳情意見表檔案可供下載閱覽使用。

第二期公開展覽(離島生活圈及南迴生活圈之都市計畫)預計於今年5~6月辦理,另第三期公開展覽(海岸生活圈及縱谷生活圈之都市計畫)預計於今年7~8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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