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推畜牧業資源化 沼液沼渣回歸農田減少污染

記者謝敏政/嘉義報導 2019-03-07 17:09

嘉義縣畜牧業資源化再邁進一大步

為推動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政策,嘉義縣政府通過環保署「108年嘉義縣畜牧糞尿沼液沼渣集運、施灌車輛與機具及農地貯存槽補助計畫」,環保署補助嘉義縣第一輛畜牧業沼渣沼液施灌車,總計費用410萬元,業者自籌款51%,為209萬1,000元,中央補助經費34.3%,為140萬6,300元,地方配合款14.7%,60萬2,700元,該施灌車輛將進入採購階段,預計今年可投入運輸行列,讓沼渣沼液回歸農田作業更加便利,不僅減少繳畜牧業納水污費、節省購買化學肥料的費用,還可以河川減少污染負荷。

嘉義縣第一輛沼渣沼液施灌槽車獲得補助的畜牧乳牛場在朴子溪流域月眉潭橋關鍵測站上游,107年起積極與附近農民簽署施灌同意書,可施灌水稻及狼尾草田高達51筆,經環保局協助申請沼渣沼液農地肥分,獲農業處審查核可,預計施灌沼液沼渣總量每年達6,443公噸,施灌農地更可到12.7公頃,並預計投資200多萬購置17噸槽車1輛,配合提送施灌槽車營運計劃,提升肥分施灌率,便減少民眾運輸成本負擔,也可改善河川水體水質的目的。

為了加速畜牧業資源化推動,環保局除沼渣沼液持續推動外,也將積極推動200頭以下養豬場廢水資源化,並在3月5日嘉義縣創新學院舉辦「200頭以下養豬業者宣導說明會議」,邀請農委會農業試驗所進行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經驗分享,對於沼肥施灌方法、施用量、肥效以及施肥成本進行說明,讓農民在實務上有更大的幫助。

環保局長張根穆表示,從105年開始推動畜牧業資源化政策,核准施灌的畜牧場總場數已占總列管數22%。其中有41場畜牧業通過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8場畜牧業通過農業事業廢棄物個案再利用,3場放流水回收使用澆灌植物,合計施灌農地面積262公頃,年施灌總量合計196,155公噸,BOD(生化需氧量)可削減量1,148,724(公斤/年),SS(懸浮固體物)可削減量1,878,168(公斤/年),等於一年可省下18,600包化學肥料的費用,以一包320元計算,共可省下約5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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