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徵還民」公投案遭駁回 稅改聯盟憤怒失望吶喊上訴到底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9-03-01 14:42

「超徵還民」公投案遭駁回,稅改聯盟憤怒失望吶喊上訴到底,領銜人吳景欽副教授由律師代為發表聲明一定上訴到底,力爭公民應有權利。(圖/記者黃村杉攝)

備受社會矚目的「超徵還民」公投案,領銜人控告中選會嚴重違反行政程序違法駁回提案,2/27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被駁回,前來聆聽宣判的群眾感到憤怒失望!領銜人吳景欽副教授由律師代為發表聲明一定上訴到底,力爭公民應有權利。

另法院外也聚集近百位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高舉標語並吶喊「敗訴法院,上訴到底」,德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輔大魏賜聰助理教授也到場聲援。高等行政法院依舊是敗訴法院,明顯偏袒中選會,犧牲社會正義與公民權利。

法稅改革聯盟表示,2018年公投案送件時,中選會就屢遭批評違法違憲,包括成員黑箱不透明、聽證會上立場偏頗,甚以職權威脅等技術性打壓,頻頻阻撓公投成案。2017年公投法修法後,明訂中選會僅能對提案進行形式審查,無權作實質審查,但2018年卻許多遭中選會濫權駁回,因而控告中選會違法濫權。

法稅改革聯盟指出,超徵還民議題在各先進國家,幾乎都是基本國家制度,如美國、新加坡、香港、澳門、希臘等民主政府制度下都會例行運作。在台灣當屆及上屆村里長超過95%都已經連署贊成超徵還民,超徵是不當得利,竟沒入國庫,拒絕還民陷國家於不義,猶如強盜搶奪民產,是不民主、不法治、不人道的行為,中選會違法拒絕超徵公投,法官違法判決,違反憲法、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應該要受全民唾棄,並將成為歷史的罪人。



前全國會計師公會理事長羅淑蕾表示,超收的稅款應退還給人民,國家應維持收支平衡,國家不是營利單位,超徵會造成很多浪費。過去不分黨派政治人物也有共識,2008年蔡英文任黨主席時推動「全民退稅、弱勢補助」,賴清德也曾表明「財政赤字不能當作反對退稅的藉口」、「與其讓政府浪費錢助長通膨,不如退稅」。

朱立倫也表示,「政府任何稅費的徵收都必須非常精確,有超收的部分,一定要立刻退還給民眾,遵守政府與民眾的契約關係。」而台灣竟然落後到需要人民公投,而且還受到政府機關阻撓,連讓全民表達意見的權利都被抹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的宣判等於再補一刀,不但護航中選會的違法,更再度阻撓公投法還權於民的精神,領銜人上訴到底力爭公民權的作法,可想而知,也理所當然。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之一暨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副教授,對此委由律師當場代為發表聲明:「對於北高行,判決本人敗訴,在此表示遺憾,因關於公投還財於民的提案,既與租稅增減無關,更未涉及法定預算,根本不是公投法第二條第四項,即屬租稅、預算不得公投的事項。此於中選會駁回本人提案時,已有所誤,如今,北高行仍重踏覆轍,本人既感到遺憾,更感到憤怒。

而面對超徵原因與流向不明,更可能涉及濫權徵收,本人除依法提起上訴,希冀最高行政法院做出最睿智的判決外,也將持續超徵原因與流向的追查與監督。畢竟,今天的敗訴判決,不是這個領銜人個人的挫敗,而是人民的挫敗,為了使法稅改革持續,本人將繼續背負這個十字架,繼續往前行。」

義務律師黃麗蓉表示,中選會未公正審酌,未依法進行逐項進行聽證,北高行未公正公開依法判決,竟認同中選會合法,將上訴到底,為人民爭取超徵公投的憲法基本權利。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表示,司法已死,公投法第二條第四項,不准人民過問財政、人事、租稅根本違憲,並指判決違反憲法、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應該要受全民唾棄,這是開民主倒車、反民主、反法治、反人權、反自由的行為,也嚴重違反人道精神。

輔仁大學魏賜聰助理教授指出,公投聽證會中70%專家認為超徵公投議題與租稅無關,但在台灣超徵竟不能公投,令人不可思議!全世界如歐洲國家對超徵還民議題,都會傾聽百姓意見,進行公投,並強調判決是行政法院的失敗,不是人民的失敗。高等行政法院公民意識不足,更無司法正義可言,令人失望。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上週2/22發佈司法滿意度的最新民調,結果高達近八成民眾不信任法官審理案件的公正性,僅21.9%認為法官會公正審理案件,且高達80.9%民眾不滿司法改革成效,在在顯示人民對司法正義的無奈與失望。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曾對此表示,建議法官應恪守「我心如秤,不能為人作輕重」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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