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國中小校長遴選 將朝在七月一次完成努力

記者鄧富珍/彰化報導 2019-01-16 16:33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長陳逸玲表示,教育處對於國中小校長遴選依法行政,並無政治力介入。

彰化縣校長遴選充滿「政治味」引發正反兩極評價; 縣府教育處表示將尊重教育部函示與遴選會決議,但為了化解「 政治干預教育」疑慮,還是會朝向和全國一致,研議訂定落日條款, 朝改在七月、一次性遴選方向來努力。

彰化縣實施校長兩階段遴選制,近期引發前後朝認知不一、互槓的「 政治味」,受各界正反不一評價, 有不少校長力挺新縣府團隊推動校長遴選改革, 卻有教育人事質疑是「彰化版卡管案」。

縣府教育處長陳逸玲強調, 國中小學校長任用與調動都需遵守教育法、 公務員任用法和遴選要點所規範,將尊重教育部所函示, 依教育法令為基準,在沒違反「公務員任用法」的前提下, 讓已公告遴選的十七位校長如期上任, 但為了化解外界質疑教育容易受政治力干預的疑慮, 也會尊重上次遴選委員會決議,參考其他縣市的作為, 朝向和全國一致,擬定確保所有校長權益的「落日條款」, 改為在七月份、一次性遴選校長的方向來努力。

不少校長支持表示,如彰化縣校長遴選制度能和全國接軌,取消在「 十二月份」二階遴選,往後就不用每逢縣長選舉年,又要壓寶、 淪為「當政者」輔選工具,希望能儘速遏阻因「藍綠」 政治對立而影響校園與教育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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