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非洲豬瘟 基市成立非洲豬瘟疫情災害應變中心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2019-01-04 19:19

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延燒,為全面提升防災應變能力,基隆市長林右昌指示於108年1月4日16時0分成立「基隆市非洲豬瘟疫情災害應變中心」,目前國內豬場尚無疫情發生,暫採三級開設,並於動物保護防疫所(信二路241號)辦公室掛牌。

自中國大陸於107年8月爆發非洲豬瘟疫情以來,107年12月31日,有1隻死豬漂至金門,引發台灣豬隻危機,林右昌市長指示一旦本市爆發疫情,將採一級開設,由本府各局處依災害防救法進駐位於消防局的災害應變中心,市長亦將進駐擔任指揮官,目前仍要求動保所應加強國內外疫情掌控,並請各局處加強宣導,以阻絕疫情於境外為優先。

非洲豬瘟是由病毒引起的一種高度傳染性之惡性豬隻疫病。病毒存在於環境時間於冷藏豬肉 100 天、冷凍豬肉 1,000 天、豬舍 1 個月、糞便室溫 11 天。其傳染途徑主要透過廚餘、節肢動物、豬隻分泌物與排泄物、人員、車輛及肉類製品等方式。目前中央已加強邊境管制措施,以防走私豬肉及相關製品,並加強取締入境民眾違法攜帶肉品,也呼籲民眾切勿自疫區(中國大陸)攜帶豬肉及相關製品回國,或經網路購買大陸肉製品(火腿、香腸等)回台灣。

基隆市提醒民眾,農委會宣布自12月18日凌晨0點開始,第1次違法攜帶從5萬元調高到20萬元,第2次就開罰100萬元。另廚餘養豬業者應符合環保規範,廚餘須經蒸煮1小時、溫度維持90℃以上,才可用於餵飼豬隻以避免疫病傳播。

基隆市防疫做為:

(一)動物保護防疫所已於107年12月10日(一)下午13時40分至17時40分,邀請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獸醫學系林昭男教授於本府產業發展處(信二路301號3樓)大會議室辦理「口蹄疫及非洲豬瘟之簡介及防治策略教育訓練」,請本市養畜禽戶、獸醫師、公所、衛生、環保相關單位參加確實瞭解,共同防堵疫情發生。

(二)目前已依中央農委會防檢局指示申請非洲豬瘟宣導海報1000份,已於12月17日立即分送各區公所(請里幹事轉交各里辦公處張貼公告)、各級學校及農漁會張貼於公佈欄宣導。

(三) 依中央分析近期查獲旅客違規攜帶畜禽產品之案件,顯示違規人員為中國大陸及東南亞籍之新住民比例較高,故動物保護防疫所已於107年11月28日以基市動防字第1070005664號函請本府民政處協助針對新住民進行宣導,民政處已協助於107年12月5日以基府民戶參字第1070256512號函請衛生局、教育處、警察局、社會處倘有辦理新住民相關課程或活動,可請動保所派員進行動植物防疫檢疫相關法規宣導。

(四) 已依中央決議由動保所會同環保局針對本市廚餘養豬場之廚餘蒸煮加強查緝,未符法規者由環保局查處裁罰,本市目前有2戶廚餘養豬戶,其中1戶無蒸煮設備已令其停養。

(五) 衛生局持續強化東南亞食品專賣店查核及本市大陸肉類產品之食品稽查,如查獲不明來歷或走私肉品,將通知動保所會同沒入銷毀。

(六) 動保所提供民眾主動送交不明肉品或肉製品,後續交由農委會防檢局基隆分局回收銷毀。

(七)動保所針對民眾檢舉疑似違法屠宰豬肉攤商或攤車加強查緝,以杜絕走私肉品,防堵疫情。

(八)一旦疫情傳入,將依中央指示於畜牧場對撲殺豬隻,採就地焚化,以徹底杜絕疫情蔓延,將依環保局規定申請露天焚化。今年6月飼養650頭1戶養豬場停養及11月飼養20頭1戶養豬場停養後,目前本市僅剩1戶養豬80頭。

(九)派員參加12月21日於高雄國際航空站、屏東新園鹽埔漁港及屏東崁頂垃圾焚化廠辦理非洲豬瘟防疫演習,提升本市防疫作為。

(十)動保所於108年1月4日上午10時召集各公所召開「基隆市研商輔導廚餘養豬戶轉用飼料及退場措施會議」,將配合中央政策輔導本市廚餘養豬場轉型飼料養豬或自願退場,以補助退場獎勵金或提供離牧、轉型飼料等相關補助。

基隆市政府再次呼籲養豬業者,豬隻若有異常死亡情形,應立即、主動通報各區公所及動保所(02-24280677),未主動通報者處最高100萬元罰鍰,撲殺的動物也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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