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協助特定對象創業機會 推免租金幸福餐車創業攤位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2018-12-27 17:57

新北市就業服務處與萬里區公所攜手合作,提供特定對象失業者餐車場地,讓合法改裝餐車能定點經營,免遭被檢舉開單之苦 。(圖/勞工局提供)

台2線上的萬里獅子公園總是吸引許多遊客及單車客停駐,為讓旅客能賞美景吃美食,新北市就業服務處與萬里區公所攜手合作,提供特定對象失業者餐車場地,讓合法改裝餐車能定點經營,免遭被檢舉開單之苦,同時也讓民眾觀賞風景、品嚐小吃。

勞工局指出,目前成功申請進駐獅子公園的2位攤販分別為「G蛋糕媚媚噗噗車」以及「幸福餐車香腸伯」。經營「G蛋糕媚媚噗噗車」的陳先生原先是在龜吼漁港設攤,他說雖然漁港遊客多,但常遭到檢舉,警察驅趕開單,生意收入常受到影響。經由里長告知新北市有提供免費餐車場地服務後,他提出了申請,審核通過後,便在獅子公園設攤販售雞蛋糕。



另香腸伯原先就在獅子公園停車場販賣,但因違法擺設,常有民眾檢舉,被警察驅趕或開單,因此在獲得攤位資格後,他終於可以放心擺攤。他們感謝「幸福餐車輔導計畫」除了提供免支付租金且可固定經營攤位外,在申請過程中,也有專家顧問提供免費的諮詢輔導及財務規劃,給予因應東北季風特性增加販賣項目的建議及餐車內部空間設備規劃的改善意見,讓他們能無後之憂的經營餐車,增加收入改善家庭經濟。



新北市就服處為協助特定對象失業者有穩定經濟來源,透過餐車經營創造就業機會,並結合跨局處及民間公益團體資源分別於石碇區聖興宮、萬里區獅子公園、三重區親水公園、板橋區板二運動公園及華江碼頭等地設置「幸福餐車創業攤位」,攤位免租金並提供創業輔導資源,協助創業及提升就業。

就服處表示,設籍或居住於新北市、20歲至65歲之特定對象失業者,男性必須役畢或免役。特定對象失業者係指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所訂之失業者(如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及更生受保護人),歡迎填寫報名表及申請計畫書,向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報名,就服處將安排專業顧問進行創業輔導及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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